微信约美女不料“引贼入室”
2012年10月30日凌晨2时许,青年男子刘伟昌在顺庆区铁昌路的出租房里感到无聊,便使用手机微信“摇一摇”的功能,寻找新朋友。很快加了时年26岁,大学毕业后在家中待业的文姝艳为好友。二人约定到五星花园见面。见面后,刘伟昌见文姝艳身材苗条、姿色靓丽,非常高兴,便请她吃烧烤,随后又带她逛街。凌晨4时许,文姝艳主动提出到刘伟昌的住处去耍。刘伟昌便带着她回到了铁昌路出租屋里。
二人发生了“一夜情”后,情话绵绵,通宵未眠。10月30日上午8点多钟,刘伟昌十分疲倦,便上床睡下了。文姝艳一直坐在他的身旁玩手机,到了上午10时许,她的手机没电了,准备回家去充电。离开时,见刘伟昌没有醒来,文姝艳便将他枕头下面一部白色的苹果手机和1000元钱揣进了自己的口袋。
美女被抓获赔钱又领刑
当天下午3点多钟,文姝艳将偷来的苹果手机拿到顺庆区人民中路天桥下面一个收售二手手机的地摊上,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摊主。
话说刘伟昌。下午2时许,刘伟昌醒来后,发现被盗,遂怀疑是文姝艳所为。刘伟昌隐约记得对方曾说过她住在顺庆区长征路某小区,便到那里去打听和蹲守。11月6日傍晚6时许,文姝艳回家时,被刘伟昌一路跟踪到了家门口,并打电话叫来了几个朋友,将文姝艳堵在了家中。文姝艳最终承认了盗窃的行为,并赔偿了刘伟昌5000元的经济损失。随后,刘伟昌等人将文姝艳扭送到了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经鉴定,刘伟昌被盗的苹果手机价值3737元。
顺庆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文姝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因其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4月3日,该院从轻判处文姝艳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记者手记
微信交友恐有诈法官教你防骗子
本案审判员王瑞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如今,社会上利用微信的社交功能实施犯罪的情况与日俱增,提醒各位朋友玩微信时要谨慎:不要一开始就将自己的家庭背景、电话和通讯地址泄露出来;如果打算见面,千万不要选在夜深人静的郊外,也千万不要独自跑去别人的家里做客(不论你是男是女)。
可以的话,请一个朋友陪你一起去。多见几次面,觉得还可以交往的话,才开始深交。